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
及体检医疗用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3118 号
二〇一九年八月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
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单位: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
证书编号: | 国环评证乙字第 3118 号 | ||
法人代表: | 李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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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医疗服务系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在保护和增进城市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医疗服务系统也显现出其内部固有的结构性矛盾与弊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相冲突。目前太原虽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市医疗服务系统,方便了广大城乡居民就医。然而面对群众不断提高的健康需求,现有的医疗服务仍需进一步完善。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建于1947年,现分为五一路院区、长治路院区、晋源院区、亲贤街院区(正在建设)。现编制床位1600张、实际开放床位1207张。现有职工2873名,在编职工1224名,其中博士26名、硕士研究生46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99名、6名山西名医、40名省级名优专家,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3名,山西省卫健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骨干精英人才和非临床高端领军人才16名,山西省卫健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临床高端领军人才8名,“三晋英才”共34名,其中拔尖骨干人才17名,青年优秀人才17名。年门诊量131余万人次、年出院5.8万人次、年手术2.6万人次、保健服务39万人次,是为全省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技术服务的三级甲等省级医院,也是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成员单位,开展本科、硕士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共设置52个业务科室,其中27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4个保健科室。儿内科有小儿急救中心、新生儿、消化隔离、血液、泌尿、神经、心脏、特需、呼吸、康复、内分泌11个专业11个科室;儿外科有普外、神经、心外、胸外、泌尿、整形、骨科、新生儿8个专业4个科室;妇产科有妇科计划生育科、产科3个专业3个科室。拥有急救中心、新生儿内科、妇计科、分子微生物实验室、心脏外科5个院级重点科学,其中分子微生物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儿童急救、儿内神经、康复、小儿4体外循环心脏直视手术、PCR等技术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先后获得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称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山西省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三级甲级医院、山西省抗非典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传染病及特殊病原体感染对感染性疾病门诊的要求越来越高,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区目前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面积及流程远远达不到要求。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量占全院总门诊量的60%左右,而该门诊在本项目建设前医疗用房不足10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承担起妇幼感染性疾病和保健的任务。为了尽快完善感染性疾病就医流程,适应感染性疾病门诊医疗工作场所的需要,改善就医环境,该院扩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2500平方米,建设地址为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区院内,建设资金875万元。所需资金由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于2009年10月1日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晋发改备案〔2009〕182号。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法规要求,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于2019年8月20日正式委托我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现已建设完成,属于未批先建。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环评人员展开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现有工程资料收集和调查
重点就现有工艺和设备,主要污染排放源项、源强,可能需要进行技改的设备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2)扩建项目厂址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整理
对扩建项目所处位置周围环境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摸清敏感因素和关心区域;
收集和查阅工程建设的有关资料和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背景资料;
收集近期该区域已经做过的环境现状监测资料、污染源统计资料、气象观测资料和其它评价成果。
(3)法规检索和项目政策法规性分析
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及工业区规划等;
环境功能区划分(空气、水、噪声);
环境保护部门有关要求等。
(4)对现有工程和扩建工程分析
明确现有工程和扩建工程的重要环境问题,确定环评工作的重点路线。
(5)现状监测、报告编制、内审和送审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和努力工作,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1.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建立在妇女、儿童专科基础上,以医疗保健为主的综合性医疗保健机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30条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护理院(站)设施建设与服务,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山西省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06年本)鼓励类二十四类服务业第13条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获得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的批准,并已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由此可见,本项目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09〕182号“关于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备案的通知”,对该建设项目予以备案,2009年10月1日;
根据太原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确定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城市核心区内。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选址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现有停车场场址,项目所在地为太原市居民、社会文化生活、经济相对集中和较为发达的区域。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医院在现有空地内进行建设,配套设施完善,供水、供电、供汽、交通、排水等公共设施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工程建设条件和基础设施配套情况较好
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医院选址不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综上所述,本次工程项目选址符合太原市太原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在现有现有停车场场址内进行扩建,建设条件及基础设施较好。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思路,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空间,工程排放污染物源强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设置防护距离。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选址可行。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其范围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
陆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具体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类型;陆地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具体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禁止开发区主要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类型;其他区域主要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草原、极小种群生境等。
本项目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进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评价区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也没有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和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相关的其他保护区。评价区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环境敏感区;项目拟选厂址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生态红线,另外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太原市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经济区划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
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收集了太原市桃园站2018年12月的例行监测数据:2018年12月份桃园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值为0.042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05-0.091mg/m3之间,未超过国家日均浓度值二级标准值。二氧化氮的日均浓度值为0.066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14-0.101mg/m3之间,超标率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6倍。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值为0.155mg/m3,超过国家日均浓度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51-0.345mg/m3之间,超标率为45.2%,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5倍。细颗粒物日均浓度值为0.067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浓度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14-0.187mg/m3之间,超标率为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2.49倍。一氧化碳日均浓度值为1.4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4-2.4mg/m3之间,均不超标。臭氧日均浓度值为0.039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11-0.084mg/m3之间,均不超标。
2018年12月份桃园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率为45.2%,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5倍;二氧化氮超标率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6倍;细颗粒物超标率为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2.49倍。
②水环境质量现状
汾河是太原市的主要河流,建设项目所处地区属于太原汾河段,本次评价利用太原市监测站于2019年上半年对汾河太原段迎泽桥与温南社监测断面的例行监测数据对本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迎泽桥至温南社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氨氮、BOD5 的监测值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监控指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5.32、1.63。
③声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单位委托山西山西天鑫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 年8月10-11 日对本项目院界四周及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共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值范围51.7~57.4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1.0 ~46.2dB(A)之间。所测4个监测点位除南侧靠近新民北街昼间个别超标外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86-2008)中1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④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目院址附近区域以城市生态环境为主,自然环境简单,生态环境一般。另外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原市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增加环境容量负担、项目的建设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文件中“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用水、用电均为新增,其新增量在区域可承受范围内,不涉及资源利用上线。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医院类建设项目,该项目属扩建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大气污染物,且运营期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原市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太原市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发展的二类、三类工业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 “三线一单”的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无新增大气污染源,对区域环境空气无影响。
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人员走动的嘈杂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95t;产生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医务人员对门诊病患进行门诊治疗时产生一定量的医疗特种垃圾,医疗特种垃圾主要包括有废弃锋利物、临床感染性废物和废弃药品等,产生量由医院数据提供,约产生医疗特种垃圾18t/a,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不恶化区域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1)“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环评委托书”,2019年8月20日;
(2)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09〕182号“关于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备案的通知”,对该建设项目予以备案,2009年10月1日;
(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杏花岭分局并环杏函〔2009〕6号“关于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的批复”,2010年3月19日。
2.1.2.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行政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6日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1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施行;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
(1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31日;
(17)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2012年7月3日;
(18)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012年8月8日;
(19)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
(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2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2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
(23)《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
(24)《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年3月25日;
(25)《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评〔2016〕95号,2016年7月15日;
(2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
(27)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18年6月27日。
2.1.2.2地方法规与条例
(1)《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实施;
(2)《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3月30日修正;
(3)《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1998年1月1日实施,2010年11月26日修订;
(4)《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9月30日修正;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2号文,2018年5月25日;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5号文,2018年5月24日;
(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3号文,2018年5月25日;
(8)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2018年7月29日;
(9)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第1号公告《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8年6月15日;
(10)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政办发〔2018〕34号,2018年6月6日;
(11)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政办发〔2018〕31号,2018年5月31日;
(12)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政办发〔2018〕43号,2018年8月17日;
(1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政发〔2018〕40号,2018年9月29日。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4;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 2.3-201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启用),生态环境部;
(2)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环境资源是建设工程影响作用的对象,环境资源同时也影响着本工程的建设。
(1)工程建设期对环境资源的影响
①对自然物理资源的影响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感染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的建设,现有工程预留空地,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主要影响为感染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的建设和用房内部装修等;本项目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施工量不大,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产生扬尘,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但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小。
②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影响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地点在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现有停车场场址,本项目不新征土地,但原有自然生态环境已经改变,故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③对经济发展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基础建筑材料(砖、砂子、石料、石灰等),大部分由当地供应,可以促进建材工业和运输业的发展。购置设备会促进相关制造业的发展。
④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在工程建设期,建筑专业队和运输专业队通过承揽建设项目而增加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工程运行期对环境资源的影响
①对自然物理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在运行期,不新增大气污染源,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
②对自然生态资源的影响
本项目在营运期,对濒危、珍稀物种基本无影响。该工程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废水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当地水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③对经济发展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后,使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的生产规模有较大提高,将大幅度提高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的城市医疗服务系统条件和社会福利效益,促进城市医疗服务系统的发展和提高。
从上述工程建设对环境资源影响简析可以看出,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工程对自然物理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城市医疗服务系统发展和生活质量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可逆的(例如,施工期的机械噪声和水土流失,一旦施工结束,这些影响就基本消失了),也有不可逆的,既有有利的(例如,促进城市医疗服务系统的健全和发展,保护和增进城市居民身体健康),也有不利的(例如,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既有长期的(多数是运行期的影响),也有短期的(大部分是施工期的影响)。
根据该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医院区域环境资源的情况,对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结果见表2.1-1。
表2.1-1 工程不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分析表 | ||||||||||
阶段 | 环境 影响因素 | 短期 | 长期 | 有利 | 不利 | 可逆 | 不可逆 | 直接 | 间接 | 影响 程度 |
建设施工期 | 环境空气 | √ | √ | √ | √ | 1 | ||||
水环境 | √ | √ | √ | √ | 1 | |||||
声环境 | √ | √ | √ | √ | 2 | |||||
土壤环境 | √ | √ | √ | √ | 1 | |||||
植被 | √ | √ | √ | √ | 1 | |||||
土地利用 | √ | √ | √ | √ | 1 | |||||
美学环境 | √ | √ | √ | √ | 1 | |||||
社会经济 | √ | √ | √ | √ | 1 | |||||
运行期 | 水环境 | √ | √ | √ | √ | 2 | ||||
声环境 | √ | √ | √ | √ | 2 | |||||
土壤环境 | √ | √ | √ | √ | 2 | |||||
植被 | √ | √ | √ | √ | 2 | |||||
土地利用 | √ | √ | √ | √ | √ | 1 | ||||
美学环境 | √ | √ | √ | √ | 1 | |||||
社会经济 | √ | √ | √ | √ | 3 | |||||
服务期满 | 水环境 | √ | √ | √ | √ | 2 | ||||
声环境 | √ | √ | √ | √ | 1 | |||||
土壤环境 | √ | √ | √ | √ | 1 | |||||
植被 | √ | √ | √ | √ | 2 | |||||
土地利用 | √ | √ | √ | √ | 1 | |||||
美学环境 | √ | √ | √ | √ | √ | 2 | ||||
社会经济 | √ | √ | √ | √ | √ | 2 |
通过上述分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运营期,因此,本次评价重点针对运营期进行。
(3)外环境的制约因素
区域外环境对工程的影响见表2.1-2。
表2.1-2 外环境对本工程的制约因素
环境因素 | 对项目制约程度 | 环境因素 | 对项目制约程度 |
环境空气 | 1 | 交通资源 | 1 |
地表水 | 2 | 劳动力资源 | 1 |
地下水 | 2 | 农业 | 1 |
声环境 | 2 | 社会经济 | 2 |
供电 | 1 | 美学环境 | 1 |
供水 | 2 | 自然生态 | 3 |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结合考虑本工程主要生产过程污染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立评价因子筛选矩阵,从而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评价因子的筛选见表2.2-1。
表2.2-1 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筛选表
评价因子 | pH | COD | BOD5 | SS | 氨氮 |
排放量 | — | 10.2 | 6.1 | 7.2 | 0.2 |
现状因子筛选 | ü | ü | ü | ü | ü |
预测因子筛选 | — | ü | — | — | — |
(1)地表水环境
根据区域水体环境因子监测情况、水功能要求,结合项目排水水质,确定现状监测和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pH、COD、BOD5、SS、氨氮。
影响评价因子:COD
总量控制因子:COD、氨氮
(2)声环境评价因子:为噪声(人员嘈杂声)的等效声压级。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杏花岭分局对本地区应执行的环境标准及企业排放标准的批复,本项目环评执行如下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①建设项目所在评价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T2.3-2018)划分评价等级的方法,建设项目地表水水质要求为IV类。
③根据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3-1~2.3-3。
表2.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μg/m3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浓度限值 | 标准来源 |
TSP | 年平均 | 20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24小时平均 | 300 | ||
SO2 | 年平均 | 60 | |
24小时平均 | 150 | ||
1小时平均 | 500 | ||
PM10 | 年平均 | 70 | |
24小时平均 | 150 |
表2.3-2 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 dB(A)
标 准 | 声环境功能区 | 昼间 | 夜间 | 备注 |
环境噪声 | 1类区 | 55 | 45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表2.3-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IV类) mg/l
河段名称 | pH | 氨氮 | CODcr | BOD5 | 粪大肠杆菌 | SS |
汾河 | 6-9 | 1.5 | 30 | 6 | 20000个/L | — |
①燃气锅炉排放烟尘、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排放限值,《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文);
②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标准要求;
执行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3-4—2.3-6。
表2.3-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mg/m3
项目 | 污染物 | 颗粒物 | SO2 | NOx |
标准值 | 燃气锅炉 | 20 | 50 | 30 |
表2.3-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mg/L
项目 | COD | BOD | SS | 氨氮 | 粪大肠菌群数 |
标准值 | 250 | 100 | 60 | — | 5000MPN/L |
表2.3-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dB(A)
类 别 | 昼 间 | 夜 间 |
1类 | 55 | 4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的评价分级方法,确定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1)大气环境
根据最新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应选择推荐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以源强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及其相应的D10%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考虑到本建设项目属非工业性建设项目,为其他服务业(城市医疗服务系统)项目,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采暖面积热负荷计算,本项目新增采暖面积由医院现有锅炉供应,故本项目建设不新增热源等大气污染源,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2)地表水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医疗废水、医疗设备清洗废水和洗涤废水等。年产生废水约为176975t,产生废水全部经院污水管网进入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限值要求;处理后废水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后由杨家堡污水厂统一净化处理。本项目区域内地表水域为汾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T2.3-2018)划分评价等级的方法,建设项目地面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中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声级增加不明显,且引起的区域内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本项目规模属于小型类型。因此,噪声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各环境要素等级判定结果及技术依据见表2.4-1。
表2.4-1 评价等级分级判定(技术导则)表
环境因素 | 评价等级 | 依据 |
环境空气 | 三级 | 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大气污染源 |
地面水 | 三级 | 总污水排放量:小于1000t/d 污水复杂程度:简单 地表水域规模:小 地表水水质要求:IV类 |
声环境 | 三级 | 项目规模:小型 评价范围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 项目建设前后声级增加不明显,受影响人口无变化 |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则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拟建项目污染源为中心,以5km为边长的正方形范围,见图5.1-1;
地表水评价范围:本项目水的评价范围限于各排水点至医院废水总排口;
噪声评价范围:医院场界外1m范围内。
1.环境空气
根据《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根据《山西省水环境功能的划分(试行)》(DB14/67-94),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为Ⅳ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项目排水经城市排水管网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的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根据《太原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报告》,本项目在太原市城市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噪声限值标准要求。
根据评价区域内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功能区划,本次评价环境保护对象为医院附近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区域声环境等。控制目标是:
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声环境控制目标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重点环境保护目标以及与厂址的相对方位、距离见表2.6-1。
表2.6-1 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 保护对象 | 方位 | 距离(m) | 保护级别及要求 |
环境 空气 | 山西省儿童医院 | — |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
太原市中心医院 | N | 120 | ||
山西医大第二医院 | SE | 90 | ||
山西省儿童医院职工宿舍 | W | 5 | ||
太原大学 | N | 360 | ||
育英中学 | NW | 780 | ||
水体 | 汾河 | W | 420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IV类 |
噪声 | 建设项目四周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Ⅰ类标准。 |
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传染病及特殊病原体感染对感染性疾病门诊的要求越来越高,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目前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面积及流程远远达不到要求。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感染性疾病门诊量占全院总门诊量的60%左右,而该门诊在该项目未建设前医疗用房不足10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承担起妇幼感染性疾病和保健的任务。为了尽快完善感染性疾病就医流程,适应感染性疾病门诊医疗工作场所的需要,改善就医环境,该院扩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2500平方米,建设地址为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建设资金875万元。所需资金由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晋发改备案〔2009〕182号。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47年,是山西医科大学、内蒙古医学院、长治医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医院,为全省妇女儿童和未来人才群体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实行两院一套的党政管理体制。医院占地面积23926.48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0083.93平方米,床位编制750张。现有职工2873名,在编职工1224名,其中博士26名、硕士研究生46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99名、6名山西名医、40名省级名优专家,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3名,山西省卫健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骨干精英人才和非临床高端领军人才16名,山西省卫健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临床高端领军人才8名,“三晋英才”共34名,其中拔尖骨干人才17名,青年优秀人才17名。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现有工程占地面积约50083.93m2,厂区总平面为长方形,门诊楼位于总图南侧(紧邻新民北街),院污水处理站位于总图西侧(邻同城路),住院大楼位于总图中部,主办公楼和锅炉房位于总图东北侧,次办公楼、院食堂位于总图西北侧(邻同城路)。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共设置52个业务科室,其中27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14个保健科室;床位编制750张,其中儿科500张,妇产科100张,年平均门诊33万多人次,住院1.3万人次。
3.1.4.1给排水
现有工程项目用水来自太原市城市自来水管网,水源满足医院医疗用水和职工日常用水的需求;工程产生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3.1.4.2供电
本项目供电来自城市电网配给使用。
3.1.4.3采暖、供热
现有工程项目已有2台6t/h燃气汽水两用锅炉(一用一备)供使用。
本项目医疗设备杀毒供汽单元由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提供,日运行24小时,年运行时间为365天。
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为采暖期,采暖时间为七个月,采暖期供暖热水同样由已有的燃气提供。
3.1.5.1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工程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1-2
表3.1-2 现有建设工程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供应商 | 数量 (台、套) |
1 | 电子胃肠支气管镜 | EVISA-LUCERA | 日本奥林巴斯 | 1 |
2 | 小儿鼻窦镜系统 | 德国STORZ | 1 | |
3 | 体外循环机 | SARNS-8000 | 美国SARNS | 1 |
4 | 螺旋CT | 欢星 | EPSON | 2 |
5 | 荧光定量PCR检测仪 | ABI-7300 | 美国ABI | 1 |
6 | 彩色超声诊断仪器 | Accuvix XQ | 韩国MEDISON | 9 |
7 | 磁共振成像系统 | SIGNA HDe1.5T | 美国GE | 1 |
8 | 数字化乳腺机 | SENOGRAPHE 2000D | 美国GE | 1 |
9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CX9、CX5 | 美国Beckmen-C | 3 |
10 | 血凝仪 | CA1500 | 日本SYSMEX | 1 |
11 | 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 | UF-1000i | 日本SYSMEX | 1 |
12 | 全自动血培养仪 | 3D120 | 法国生物梅里埃 | 1 |
13 | 原子吸收光普仪系统 | 220GF | 美国BUCK | 1 |
14 | 流式细胞仪 | 美国Beckmen-C | 1 | |
15 | 双能骨密度仪 | EXCELL | 美国NORLAND | 1 |
16 | 多功能超高倍显微镜分析仪 | 1 | ||
17 | 过敏检测治疗系统 | BICOM2000 | 德国百康 | 2 |
另外,用量较大的医疗设备还包括DNA测序装置、电泳芯片解析系统、质量分析仪、核磁共振装置、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离心机、酶标仪和氧透射率测定装置等。
医院现有工程工作流程如下图:
3.1.8.1大气污染物
①锅炉废气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包括锅炉排放废气。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现有两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为医疗设备的杀菌消毒提供蒸汽以及医院冬季供暖。设备日运行时间为24h,年运行365d。
项目单台6t/h燃气锅炉的天然气消耗量为435m3/h,1用1备,日运行时间为24h,年运行365d,则天然气年消耗量为381.06×104m3/a。燃气锅炉燃烧天然气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和NOx。根据天然气成分确定排污系数:每燃烧1m3天然气产生的烟气量约13.63m3,每燃烧106m3天然气产生约SO2 200kg,烟尘140kg,NOx1760kg。本项目烟气量5.2×107m3/a,SO2、烟尘、NOx排放量分别为762.12kg/a、533.484kg/a、6706.7kg/a。
表3.1-3 锅炉运行情况一览表
用途 | 锅炉型号 | 耗气量(m3/a) | 烟囱高度(m) | 日运行时间(h) | 年运行时间(d) |
采暖、杀菌、消毒 | HS-1.25-YQ(2台,一备一用) | 381.06×104 | 35 | 24 | 365 |
表3.1-4 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 年产生量(kg/a) | 净化措施 | 年排放量(kg/a)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 (mg/m3) | 排放标准(mg/m3) | 达标性 |
颗粒物 | 533.484 | 静电除尘60% | 533.484 | 6.27×10-3 | 2.1 | 20 | 达标 |
SO2 | 762.12 | 脱硫 | 762.12 | <8.80×10-3 | <3 | 50 | 达标 |
NOx | 6706.7 | 低氮燃烧+臭氧燃烧65% | 6706.7 | 0.95 | 108 | 150 | 达标 |
执行标准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排放限值 |
2017年7月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大气污染源的监测数值表明,锅炉在工况69%状况下经除尘脱销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6~2.6mg/m3,SO2排放浓度<3mg/m3,NOx排放浓度100~112mg/m3。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排放限值。
但根据《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并环改办发〔2018〕18号文)中要求燃气锅炉需进行超低氮改造工作,目前该锅炉正处于改造过程中,改造完成后可达到相关限值要求。
②餐饮废气
医院食堂可容纳600人同时就餐,餐饮废气主要为灶台使用煤气产生的废气和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医院灶台全部使用城市煤气为燃料,年消耗煤气168000m3,煤气燃烧产生污染物主要为烟尘和SO2,燃气排放烟尘和SO2按下式计算:
根据煤气污染物排放系数烟尘产生量为0.24kg/km3,SO2产生量为0.08kg/km3;年消耗煤气168000m3/a,约为168 km3;由此计算得烟尘产生量为40.32kg/a,SO2产生量为13.44kg/a。本污染工序烟尘和SO2排放量都很小,对区域内环境影响极小。
食物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油烟:产生油烟按照每人每天0.15kg油,日均顾客以医院食堂提供的600人/日计算,年消耗食用油32.85t,餐饮炉灶油烟系数为3.815kg/t,年产生油烟为125.32kg,浓度为10mg/m3;医院厨房采用油烟净化效率为90%、风量为2000 m3/h的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对产生油烟进行净化,可以有效的降低油烟的排放浓度,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1.0mg/m3,油烟排放量为12.53kg/a,本项目油烟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2.0mg/m3限值要求。本工艺油烟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内的环境影响很小。
3.1.8.2水污染物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医疗废水、医疗设备清洗废水和洗涤废水等。年产生废水约为176975t,产生废水全部经院污水管网进入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中预处理的限值要求;年排放COD为18.72t,BOD为6.31t,SS为5.66t 和NH3-N为4.85t。
本工程设有专门的洗衣房,用于职工及病患的衣物等的清洁,配备有洗衣机3台,干洗机2台和烫平机1台;本医院不设有专门的洗浴场所。
3.1.8.3固体废物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产生固废主要为职工、住院病人生活垃圾、食物加工废弃物、污泥和医疗特种垃圾;年产生各类生活垃圾约为695t,食物加工废弃物约为30t,污泥70m3和医疗特种垃圾78t。以上各类固废均送由相关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3.1.8.4噪声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属于医疗服务类,噪声较小,噪声源也较单一,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环保设备和外界四周交通噪声等影响噪声。
医院设置有污水处理站和锅炉房除尘器,污水泵和引风机为噪声主要来源,医院选用低噪声的污水泵及引风机,污水泵的噪声在73~75dB(A)之间,引风机的噪声在77~81 dB(A)之间,污水泵及引风机均放置在室内且采用隔音门窗设计,室外噪声源一米处的噪声值为污水泵51~54dB(A)、引风机52~55dB(A);噪声源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值见表3.1-5。
表3.1-5 主要噪声源监测结果 单位:(dB)
噪声源 | 噪声源 (dB) | 噪声卫生标准值(dB) | 厂界外噪声(dB) | 厂界噪声标准值(dB) | 数量(台) | 备注 | ||
污水泵 | 73~75 | 8小时 | 85 | 昼 | 54.2~57.4 | 昼间55 夜间45 | 1 | 连续 |
夜 | 41.0 ~44.8 | |||||||
引风机 | 77~81 | 8小时 | 85 | 昼 | 51.7~57.6 | 3 | 连续 | |
夜 | 43.1 ~46.2 | |||||||
执行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从表3.1-6中可以看出,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有超标现象,噪声超标主要为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现有环保设施和管理落实较为先进、完善,主要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内的环境影响较小。所以,现有工程中不存在需要整改的环保相关要求。
现有工程“三废”排放汇总见表3.1-6。
表3.1-6 现有项目“三废”排放汇总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现有项目污染物 产生量 |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防治措施 |
灶台 | 烟尘 | 40.32kg/a | 40.32kg/a | 煤气 |
SO2 | 13.44kg/a | 13.44kg/a | ||
锅炉 | 烟尘 | 533.484kg/a | 533.484kg/a | 脱硫除尘器 |
SO2 | 762.12kg/a | 762.12kg/a | ||
NOx | 6706.7kg/a | 6706.7kg/a | ||
烹饪 | 油烟 | 125.32kg/a | 12.53 kg/a | 油烟净化机 |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 COD | 45.77t/a | 18.72 t/a | 污水处理站 |
BOD | 33.56t/a | 6.31 t/a | ||
SS | 20.58t/a | 5.66t/a | ||
NH3-N | 12.13t/a | 4.85t/a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695t | 695t | 由相关单位 收集处理 |
门诊治疗 | 医疗特种垃圾 | 78t | 78t | |
餐饮 | 食物加工废弃物 | 30t | 30t | |
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70m3 | 70m3 |
由于现有工程场地限制,为了尽快完善感染性疾病就医流程,适应感染性疾病门诊医疗工作场所的需要,改善就医环境,该院急需扩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2500平方米,建设地址为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五一路院院内,预计建设资金875万元。所需资金由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晋发改备案〔2009〕182号。本项目现已建成。
项目名称: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法人代表:康文娟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现有停车场场址,具体位置见图3.2-1。
3.2.2.1建设规模
本项目感染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面积为2500m2,预计最大门诊量为20万人次/年。
3.2.2.2项目组成
本次扩建需建设各类医疗用房共2500 m2,其中肠道门诊500 m2,感染疾病门诊、治疗室1000 m2和体检用房1000 m2。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2-1。
表3.2-1 建设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结构形式 | 建筑面积(m2) | 备注 |
1 | 肠道门诊 | 钢架 | 500 | 一层 |
2 | 感染疾病门诊、治疗室 | 钢架 | 1000 | 二、三层 |
3 | 体检用房 | 钢架 | 1000 | 四、五层 |
工程能源及动力消耗包括:水、电和蒸汽等,消耗量见表3.2-2。
表3.2-2 能源消耗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使用情况 | 全年消耗量 |
1 | 新鲜水 | m3/a | 连续 | 27623 |
2 | 电 | kwh | 连续 | 981482.91 |
3 | 蒸汽 | t/a | 连续 | 1.2 |
本项目供热、水、电和蒸汽等动力系统原有设备均满足新建项目能源供应,无需扩容。
本项目预算总投资额为875万元,875万元全部为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自筹。
本项目工作制度实行一班制,急诊门诊部分医务人员实行三班制,并设置有夜间值班制度,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时间365天,全年工作时间2920小时。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职工总人数为2873人,本项目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医务人员均为原有科室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总计520,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医务人员和勤杂人员。
3.2.7.1总平面布置原则
本建设工程平面布置主要考虑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交通运输、社会人文环境并遵循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特点的原则,本着有利于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布置。
3.2.7.2总平面布置方案
受所处位置影响,厂区总平面为长方形,本项目新建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位于总图东南侧,本项目在现有工程停车场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对总图布展基本不产生任何变化。本项目厂址平面布置,见图3.2-2。
该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见表3.2-3。
表3.2-3 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规模 | |||
门诊量 | 万人/年 | 20 | ||
2 | 工作制度 | |||
年工作日 | 天 | 365 | ||
日工作时 | 小时 | 8 | ||
劳动定员 | 人 | 520 | ||
3 | 项目投资 | |||
项目投资总额 | 万元 | 875 | ||
环保投资 | 万元 | 6.7 | 占总投资的0.8% | |
4 | 能源消耗 | |||
新鲜水 | m3/a | 27623 | 占医院总用水量的15% | |
电 | KWh/a | 981482.91 | 占医院总用电量的23% | |
5 | 占地面积 | m2 | 500 | |
建筑面积 | m2 | 2500 | ||
绿化面积 | m2 | 50 | 占地面积的10% |
病人来院后在导医的指导下进行挂号,然后根据所挂的专家号进入相应的专家门诊进行检查、诊断,最后再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观察治疗。在检查、诊断、门诊治疗及住院治疗的过程中均会产生固体废物及污水。工作流程如下图:
医院工作流程图 |
本项目不新增医疗设备,设备全部沿用现有工程医疗设备。
水源:项目用水来自太原市城市自来水管网,水源满足本项目医院医疗用水和职工日常用水的需求。
参照《山西省用水定额》(DB14 1049-2015)中的相关内容可知,本项目门诊用水量按10L/人?d计,本项目门诊人数按现有最大门诊量20万人/年计算,全年365天医疗用水量约为2000 t/a;医院职工日常用水按135L/人?d,本项目520职工日常用水量为70 t/d,全年按365天计算,用水量为25623 t/a。
本项目消耗新鲜水为27623t/a,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年产生废水22098t,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现有工程项目已有2台6t/h燃气汽水两用锅炉(一用一备)供使用。
本项目医疗设备杀毒供汽单元由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提供,日运行24小时,年运行时间为365天。
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为采暖期,采暖时间为七个月,采暖期供暖热水同样由已有的燃气提供。
锅炉使用燃料为天然气。
本项目供电来自城市电网配给使用。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工程建成后,医院总用水量无增减,本项目用水量为现有工程用水单位分流,无新增用水量,本次环评取本项目分流水量进行评价。工程总用水量约75.68m3/d(27623m3/a),其中,医疗新鲜水用量5.48m3/d(2000m3/a),职工生活用水量为70.2m3/d(25623m3/a)。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总计61.64t/d(22498t/a),医疗废水产生量为4.38t/d(1600t/a),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6.16t/d(20498t/a),产生废水先经过消毒后,再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共用一条排水管网,医检废水污染类型相似,无需分类,故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与医疗废水相同。
本项目医疗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的标准限值要求,产生废水、污水先经消毒后,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地埋式设计,最大日处理能力为390t;本项目建设无新增用水量,医院总用水量无增加,现有污水处理站接纳能力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要求。工程水平衡图见图3.6-1;医院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见图3.6-2。
在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在土建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施工机械噪声污染,施工期间污废水、物料粉尘及固废等排放造成的污染。
3.7.1.1施工机械噪声污染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搅拌机、挖土机等,所产生的噪声对施工现场和附近的声学环境有一定的干扰。施工期间各类噪声产生情况见表3.7 -1。
3.7.1.2施工期间废水污染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砂石、泥浆搅拌及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中有害成份主要为固体杂质以泥砂为主,生活污水以有机污染为主,由于项目现有环保工程建有污水处理站,本次施工期产生污水采用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表3.7-1 施工期各类机械噪声表
序号 | 施工机械 | 声压等级dB(A) | 备注 |
1 | 推土机 | 78-96 | 距离机械15m处测试值 |
2 | 搅拌机 | 77-88 | |
3 | 气锤 | 82-92 | |
4 | 卷扬机 | 75-88 | |
5 | 打桩机 | 95-105 | |
6 | 压缩机 | 75-88 | |
7 | 钻机 | 87-90 | |
8 | 运输车辆 | 80-94 |
3.7.1.3施工期间粉尘污染
施工期间的粉尘产生于物料堆存、材料拌合、运输、清理等过程,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围局部地区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7.1.4建筑垃圾
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砖块、灰浆、废材料等,若处理不当会造成占用土地、阻碍交通、产生粉尘等问题。
3.7.1.5运输扬尘
施工过程交通运输造成的运输污染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设备到位安装后运输量明显减少。
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以上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染已基本随之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属于短期、可逆、不利影响。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性机构,属于非盈利性机构,项目本身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也比较健全,根据单位提供的监测资料,原有污染物全部做到达标排放,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收集处理,医疗废水由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等。
根据院方提供的信息显示,由于本院建设时间较早,门诊及医疗用房不能满足现有门诊及医疗用房量,主要目的是将大量的感染性疾病病人与非感染性的普通病人分离治疗。所以,本次评价内容主要为扩建的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扩建后,原有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医务人员以及相关医疗设备全部移至扩建办公区,本项目不新增医务人员及勤杂人员,门诊量按现有最大门诊接待量考虑,新建项目用水量等与现有情况基本无变化,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本次扩建在现有工程停车场场地进行,无需新增建设用地。
营运期主要污染情况分析如下:
3.7.2.1废水污染源分析
(1)医疗废水
根据中的相关内容可知,门诊用水按10L/人?d计,本项目门诊人数按20万人/年计算;全年医疗用水量约为2000t/a,年排放量约为1600t,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有CODCr、BOD5、SS、NH3-N、PH和粪大肠杆菌等;产生废水先经消毒后,与其他废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管道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
医务人员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山西省用水定额》(DB14 1049-2015),医院职工日常用水按135L/人?d,本项目520职工日常用水量为70t/d、年用水量为25623t/a,年排放量约为20498t,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有CODCr、BOD5、SS和NH3-N等;产生污水经消毒后,经医院污水管道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由于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共用一条排水管网,故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与医疗废水相同。
本项目医疗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的限值要求,产生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3.7-2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 COD | 258.5mg/l | 7.14 t/a | 105.75mg/l | 2.38t/a |
BOD | 189.5 mg/l | 5.23 t/a | 33.65mg/l | 0.76t/a | |
SS | 116.5 mg/l | 3.22 t/a | 32mg/l | 0.72t/a | |
NH3-N | 68.5 mg/l | 1.89 t/a | 27.4mg/l | 0.62t/a |
3.7.2.2废气污染源分析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现有各类建筑约50083.93m2,本项目新增采暖面积2500m2,现有采暖锅炉6t/h两台(一备一用),共计12t/h;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总供热面积为52583.93m2,根据采暖热符合分析,现有锅炉满足本项目采暖供热,故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所需采暖及杀菌、消毒热源由现有工程锅炉提供,本项目不新增热源等大气污染源。
热负荷计算按照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计算:
Q=AFK(TN-TWN)
式中:Q---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W)(KCAL/H);
F---围护结构的面积(M2);
K---围护结构的传统系数〔W/(M2·℃);(1.2)
TWN---采暖室外计算温度(-20℃);
TN---冬季室内计算温度(25℃);
A---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 (1.0)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需采暖面积共计52583.93m2,计算得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采暖面积热负荷为2839532kcal/h,12t/h锅炉热负荷为6622000kcal/h,热效率按照60%计算,采暖锅炉实际热负荷为3973200kcal/h,现有锅炉满足本项目采暖供热,故本项目不新增热源等大气污染源。
3.7.2.3固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门诊治疗中产生的特种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细格栅、沉淀产生的污泥等。
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95t;产生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医务人员对门诊病患进行门诊治疗时产生一定量的医疗特种垃圾,医疗特种垃圾主要包括有废弃锋利物、临床感染性废物和废弃药品等,产生量由医院数据提供,约产生医疗特种垃圾18t/a,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污水处理站在对污水进行处理时,经细格栅、沉淀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产生量约为9m3/a,污泥属危险废物,医院当贮存到一定数量后,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临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7.2.4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门诊部产生的人员嘈杂声,根据对其他门诊部的实测,本项目门诊部人员嘈杂声噪声估值为52~67 dB(A)之间,源体噪声无规律;本项目对门诊部安装隔音门窗,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对本项目厂界噪声实测,厂界噪声昼间在51.7~57.6dB(A)之间、夜间在41~44.8dB(A)之间;西、北、东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南两厂界昼夜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噪声超标主要为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废水、污水排水量为22098t/a。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的限值要求,产生废水经过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水处理前后水质情况对照表见表3.8-1。
表3.8-1 污水处理前后水质情况对照表
排口 位置 | 序号 | 项目 | 产生浓度(mg/l)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标准(mg/l) | 达标 情况 | |
医院总排 | 1 | CODcr | 258.5 | 105.75 | 250 | 达标 | |
2 | BOD | 189.5 | 35.65 | 100 | 达标 | ||
3 | SS | 116.5 | 32 | 60 | 达标 | ||
4 | NH3-N | 68.5 | 27.4 | — | 达标 |
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生态效率,减少人类及环境所承受的风险。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选用先进的检测、医疗设备;废水处理工艺能够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各门诊室选用隔音门窗,故外界噪声对医院的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污泥能够由当地环卫部门有效的收集处理;医疗垃圾由专人收集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临时贮存站内,再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本次评价收集了太原市桃园监测点近三年例行监测数据的年均值,同时还收集了桃园监测点2018年12月份的例行监测数据。
收集了《2018年太原市环境状况公报》资料。
本次环评收集汾河太原市迎泽桥断面与温南社断面2019年上半年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
收集了《2018年太原市环境状况公报》资料。
在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厂界四周共布设4个监测点,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收集了《2018年太原市环境状况公报》资料。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本院地处新民北街和五一路的交叉口,交通便利。本院东侧隔紧邻五一路;南侧紧邻新民北街;西侧紧邻同成路;北侧紧居民生活宿舍,距坝陵南街约为60m;。评价区地处市中心,用地类型具有典型的城市功能特征,该项目周边大多为居民住宅区,另外评价区内还分布有政府机关、各类小型企业、公司、酒店、医院、学校和公园等。地理位置见图4.2-1。
4.2.2.1地形、地貌
太原市地处太原断陷盆地的北端,其北、东、西三面环山,北部山区为系舟山、云中山的延伸,是忻定盆地和太原盆地天然分界;东部山区为太行山余支,通称东山;西部山区是吕梁山东翼,通称西山;南部为平原。太原盆地地形总趋势为北高南低,东西高,中间低。由于构造运动的差异性,盆地内东西两侧呈明显的不对称。西部山区与倾斜平原直接相连,洪积扇裙状起伏延伸30余公里,但扇小坡大;东侧由山区,黄土丘陵、倾斜平原和冲积平原组成,构成开阔平缓地形。
4.2.2.2地质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本院地处新民北街和五一路的交叉口,地基土构成及岩性特征:勘探深度范围内地层为第四系冲洪形成的松散堆积物,岩性以黄土状粉土与粉土为主,下部粘土夹有粉质粘土,按照不同的岩土类型并结合现场原位测试结果(标准贯入、静探测试),场地土可分为10层。
1.素填土(Q42):黄褐色,底板埋深0.6~5.2m。较松散,稍湿,成份较杂乱,以粉土为主,含零星砖屑、灰渣、炉渣屑等。该层土实测静力触探PS=0.4MPa。
2.黄土状粉土(Q42):褐黄色,底板埋深5.5~8.0m,层厚2.0~7m,稍湿,稍密,含有白色菌丝,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是主要的湿陷性土层。该层粉土实测静力触探PS=2.93MPa。
3.粉土(Q41):黄褐色,底板埋深10.2~12.0m,层厚3.0~5.5m,稍湿,硬塑,层位稳定,含有白色菌丝,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是主要的湿陷性土层。该层粉土实测静力触探PS=8.95MPa。
4.粉土(Q41):黄褐色,底板埋深14.6~16.0m,层厚4.0~4.8m,稍湿,硬塑,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该层粉土实测静力触探PS=1.56MPa。
5.粉土(Q41):褐色、黄褐色,底板埋深19.0~21.0m,层厚4.0~6.0m,稍湿,可塑,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静力触探在该层遇到很大阻力,未穿透该层,静力触探PS=3.47MPa。
6.粉土(Q41):褐色、黄褐色,底板埋深27.0~29.0m,层厚7.0~8.0m,饱和,可塑,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静力触探在该层遇到很大阻力,未穿透该层,静力触探PS=14.55MPa。
7.粉土(Q41):褐色、黄褐色,底板埋深33.2~37.0m,层厚6.0~9.0m,饱和,可塑,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
8.粉质粘土(Q3):黄褐色,底板埋深43.0~46.0m,层厚9.0~10.4m,饱和,可塑,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高。
9.粘土(Q3):褐色,底板埋深51.0~52.8m,层厚5.0~8.0m,饱和,可塑,摇振反应中等,无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低。
10.粉土(Q3):黄褐色,局部褐红色,该层为终孔层位,最大揭穿深度60.0m,揭穿厚度9.0m左右,饱和,可塑,层中夹有厚度不等的粉质粘土,摇振反应中等,弱光泽反应,干强度和韧性高。
地质条件分析结果:
1.建筑场地位于冲积倾斜平原上部,场地地形东高西低,场地土主要由黄土状粉土、粉土组成,地基土五米以上均匀性较差。
2.场地地下水埋深15.0~19.4m,由于埋藏较深,对建筑无影响。
3.场地土为中软场地土,场地类别属Ⅲ类。
4.场地为不液化场地,属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5.场地属自重湿陷性场地,Ⅱ级(中等)湿陷地基,湿陷性土深度17.0m。
6.场地不存在滑坡、崩塌及震陷等不良地质作用。
7.场地季节性标准冻结深度为0.8m。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g,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综上所述,本项目场地适合本项目的建设。
本区地表水体主要为汾河。汾河是黄河水系的一级支流,流经太原市总长度178公里,流域面积占太原市面积的91%,其流量主要受汾河水库放水影响,其次还要受汾河沿岸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量的影响,半年以上时间流量小于1立方米/秒,已基本丧失自净能力。汾河太原段沿岸主要支流17条,为典型的季节性河道,平时接纳城市和工业污水,排入汾河,汛期宣泄洪水,本地区属汾河流域水系。
汾河在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以西约4200米由北向南流去,河床宽约200米,高于地面,河道宽约20-30米,上游水质由于污染排放使得污染严重,本地区处于太原市中上游。
根据水文地质资料,场地地下水流向由西向东,地下水类型为潜水,下水埋深15.0~19.4m,埋藏深度较大。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产生废水、污水全部经院污水管网进入院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现有沿线的排污管线进入杨家堡污水处理厂。
拟选厂址所在地区属典型的大陆性温带气候,一年四季气候分明,受西北气流和东南气流的影响,冬季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由于“三北”防护林带的建设,现今太原市地区冬季干燥,但不太冷,夏季的风多不太热,雨量偏为集中,全年平均气温为9.3℃,具体情况如下:
最冷月(一月)平均温度 -8℃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 -12℃
最热月(七月)平均温度 24℃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27.6℃
绝对最高温度 39.4℃
绝对最低温度 -25.5℃
平均年降雨量 498mm
日最大降雨量 183.5mm
全年主导风向 N
夏季主导风向 SE
冬季主导风向 NNW
全年平均相对湿度 60%
平均气压 926.8mba
全年无霜期 180d
日平均气温≤5℃的天数 135d
最大积雪深度 160 mm
冻土深度 80cm
基本雪压 200N/㎡
基本风压 300N/㎡
平均风速 2.5m/s
最大风速 25m/s
全年日照时数 2576h
地震烈度 8度
本项目处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域内。太原市辖清徐、阳曲、娄烦三个郊区县和古交市,城区和近郊,划设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小店区六个区,计21镇31乡和52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驻新建路。杏花岭区地处太原市的北面,是省城太原的政治中心,杏花岭区域内有中涧河乡、小返乡、三桥街办、敦化坊街办、巨龙街办、涧河街办、鼓楼街办、杏花岭街办、坝陵桥街办、大东关街办、职工新街街办、杨家峪街办。区政府驻解放路 358号(原北城区政府驻地)。区域界线:西至汾河,北以汾河——胜利街——解放北路——涧河——北同蒲铁路——尖草坪街——涧河城柏街——白杨树北街——太铁机务段——新店街——旧大运公路及阳曲镇与小返乡之间的行政区划界线为界,东抵小返乡之东界,南即迎泽区之北界。全区面积17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32.2平方公里。
据2018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2.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75.27万人,增加4.31万人;乡村人口66.88万人,减少0.12万人。城镇化率84.88%,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222.67万人,女性人口219.48万人,性别比为101.45∶100。全年出生人口4.58万人,人口出生率10.41‰。
初步核算,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884.48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05亿元,增长0.7%;第二产业增加值1439.13亿元,增长10.3%;第三产业增加值2404.30亿元,增长8.8%。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91.57亿元,增长10.0%;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515.68亿元,增长5.4%;金融业增加值522.52亿元,增长1.0%;房地产业增加值210.99亿元,增长4.8%;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576.94亿元,增长25.0%;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384.77亿元,增长5.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8272元,比上年增长8.2%,按2018年平均汇率计算达到13339美元。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8%。其中:居住类上涨2.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2%,食品烟酒类上涨2.0%,医疗保健类上涨1.6%,交通和通信类上涨1.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4%,衣着类上涨0.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0%。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8.2%。
杏花岭区商业服务企业星罗棋布,大中型商场、超市、专营商店鳞次栉比。粤、川、京、鲁、淮扬等菜系的饭店、酒搂可以满足不同的消费和口味。杏花岭区有区属中小学87所,文化宫,青年官,少年宫,影剧院,体育场、馆,歌舞厅等现代娱乐体育设施一应俱全,医疗卫生事业发达,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
项目建设区域交通四通八达,主要交通干线包括东山过境高速公路、原太高速公路、太旧高速公路、恒山路、解放北路、涧河路、五一路、新建路、滨河东路、北中环、新店街、尖草坪街、胜利街、北大街、府西街等。已形成了现代化的交通网络。
杏花岭是各类各级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较为集中的地区。有驻地大专院校3所,普通中学21所,小学66所,幼儿园77所,特教学校1所,教育信息中心1个,省、市、区级及企业医院、卫生院34所,社区医疗卫生网络覆盖全区。文化宫、青年宫、少年宫、影剧院、体育场所、歌舞厅一应俱全,是文化强区。
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258元增长到28417元,年均增长10.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87元增长到15782元,年均增长12.4%。2011年、2012年、2014年先后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区。
太原名胜古迹甚多,其中以晋祠最为有名,且风景优美宜人,是形式多样的古代建筑荟萃一处的游览胜地。此外,天龙山石窟、上兰村窦大夫寺、西山大佛、双塔寺和市内的崇善寺、文庙、纯阳宫、古清真寺等名胜古迹,历史悠久,久负盛名。
本项目规划区无名胜古迹。
本次评价收集了太原市桃园监测点近三年例行监测数据的年均值,具体内容见表4.5-1;同时还收集了桃园监测点2018年12月份的例行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表4.5-2。
表4.5-1 太原市桃园监测点2016-2018年污染物浓度及综合指数统计表
测点 名称 | 年份 | SO2 | NO2 | PM10 | PM2.5 | CO百分位 | O3-8h 百分位 | O3-1h 均值 | 综合质量指数 |
桃园点 | 2016年 | 63 | 47 | 109 | 66 | 3.4 | 134 | 91 | 7.83 |
2017年 | 47 | 54 | 125 | 68 | 2.3 | 191 | 120 | 8.23 | |
2018年 | 25 | 54 | 127 | 55 | 1.9 | 198 | 129 | 7.51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二级浓度限值 | 60 | 40 | 70 | 35 | 4 | 160 | 200 |
太原市桃园监测点2016年—2018三年例行监测数据的年均值结果显示,SO2年均值近年来呈下降趋势,2017年与2018年年均值已满足二级浓度限值;近三年NO2年均值均超过了二级浓度限值;近三年PM10与PM2.5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浓度限值;CO百分位近三年监测数值均未超过浓度限值;O3-8h百分位2016年未超标,2017年与2018年均查过二级浓度限值;O3-1h均值连续三年的监测数据均未超过二级浓度限值。
表4.5-2 太原市桃园监测点2018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测点名称 | 监测 项目 | 监测数(个) | 浓度范围(mg/Nm3) | 日均值(mg/Nm3) | 评价 标准 | 均值超标倍数(倍) | 超标率(%) | 最高一次日均值超标倍数 |
桃
园 | SO2 | 31 | 0.005-0.091 | 0.042 | 0.15 | 0 | 0 | 0 |
NO2 | 31 | 0.014-0.101 | 0.066 | 0.08 | 0 | 35.5 | 1.26 | |
PM10 | 31 | 0.051-0.345 | 0.155 | 0.15 | 1.03 | 45.2 | 1.25 | |
PM2.5 | 31 | 0.014-0.187 | 0.067 | 0.075 | 0 | 35.5 | 2.49 | |
CO | 31 | 0.4-2.4 | 1.4 | 4 | 0 | 0 | 0 | |
O3 | 31 | 0.011-0.084 | 0.039 | 0.02 | 0 | 0 | 0 |
桃园监测点2018年12月份例行监测数据表明:
1.二氧化硫
2018年12月份桃园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值为0.042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05-0.091mg/m3之间,未超过国家日均浓度值二级标准值。
2.二氧化氮
2018年12月份桃园二氧化氮的日均浓度值为0.066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14-0.101mg/m3之间,超标率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6倍。
3.可吸入颗粒物
2018年12月份桃园可吸入颗粒物日均浓度值为0.155mg/m3,超过国家日均浓度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51-0.345mg/m3之间,超标率为45.2%,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5倍。
4.细颗粒物
2018年12月份桃园细颗粒物日均浓度值为0.067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浓度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14-0.187mg/m3之间,超标率为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2.49倍。
5.一氧化碳
2018年12月份桃园一氧化碳日均浓度值为1.4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4-2.4mg/m3之间,均不超标。
6.臭氧
2018年12月份桃园臭氧日均浓度值为0.039mg/m3,未超过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值,日均浓度值范围在0.011-0.084mg/m3之间,均不超标。
由以上结果看,2018年12月份桃园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率为45.2%,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5倍;二氧化氮超标率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1.26倍;细颗粒物超标率为35.5%,最高日均浓度值超标2.49倍。说明太原市环境质量还不容乐观,大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的污染还是较为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太原地区能源资源型的结构、以煤为主的燃料结构和不利的自然条件使得地区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山西省地方标准《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DB14/67-2014),汾河下游段(胜利桥至温南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区标准,本次环评收集汾河太原市迎泽桥断面与温南社断面2019年上半年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详见表4.5-3。
表4.5-3 2019年上半年迎泽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
序号 | 污染物 | 平均值(mg/l) | 标准值 (mg/l) | 均值超倍数 | ||
迎泽桥段面 | 温南社段面 | 迎泽桥段面 | 温南社段面 | |||
1 | NH3-N | 0.358 | 7.98 | 1.5 | / | 5.32 |
2 | COD | 12 | 28.8 | 30 | / | / |
3 | BOD5 | 2.52 | 9.8 | 6 | / | 1.63 |
4 | CN | 0.002 | 0.002 | 0.2 | / | / |
5 | 石油类 | 0.009 | 0.132 | 0.5 | / | / |
6 | As | 0.00047 | 0.0013 | 0.1 | / | / |
7 | Hg | 0.00002 | 0.00002 | 0.001 | / | / |
8 | Cd | 0.0000075 | 0.0000119 | 0.005 | / | / |
9 | Cr6+ | 0.020 | 0.0020 | 0.05 | / | / |
10 | Pb | 0.00015 | 0.0003 | 0.05 | / | / |
1.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评价方法
单因子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Iij=Cij/Coi
式中:Iij——i 污染物在j断面的单因子指数;
Cij——i 污染物在j断面的实测平均浓度值(mg/L);
Coi——i 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L)。
3.评价结果
由表6.1-1计算得,迎泽桥监测断面INH3-N为0.24、ICOD为0.4、IBOD5为0.42,ICN为0.01、I石油类为0.018、IAs为0.0047、IHg为0.02、ICd为0.0015、ICr6+为0.40、IPb为0.003,可见迎泽桥段面各项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限值要求。温南社监测断面INH3-N为5.32、ICOD为0.96、IBOD5为1.63,ICN为0.01、I石油类为0.264、IAs为0.013、IHg为0.02、ICd为0.00238、ICr6+为0.040、IPb为0.006,汾河温南社断面中中COD、CN、石油类、As、Hg、Cd、Cr6+、Pb等监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限值要求,NH3-N、BOD5的现状监测值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限值要求,由平均浓度值分析,NH3-N、BOD5的均值浓度超标倍数分别为5.32倍、1.63倍。
由以上数据分析可知,迎泽桥至温南社河段污染较严重,主要是由于上半年期间汾河正处于枯水期,河流自净能力较差。
1.监测布点
在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厂界四周共布设4个监测点,编号分别为1-4#。见图4.5-1。
2.监测频次
监测两天,分昼、夜两个时段,每个时段各测一次,每次各监测点为每5秒读一个数据,共取100个数据。
3.监测方法
厂界噪声按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进行,环境噪声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规定方法进行。
4.监测数据统计
噪声监测声级值为等效连续A声级,是监测时段内噪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式中:Leq ——等效声级
Li ——为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 ——为取样总数
统计结果以等效声级LAeq做为评价量,并统计L10、L50、L90、Leq,分析噪声水平,统计超标值。
厂界噪声和厂区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见表4.5-4。
表4.5-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 时间 | 监测 点位 | 昼间(06:00-22:00) | 夜间(22:00-次日06:00) | ||||||
Leq | L10 | L50 | L90 | Leq | L10 | L50 | L90 | ||
2019. 08.10 | 1# | 54.2 | 55.6 | 54.0 | 52.2 | 41.0 | 41.4 | 40.6 | 40.2 |
2# | 57.4 | 60.4 | 55.2 | 51.8 | 44.8 | 45.8 | 43.8 | 43.2 | |
3# | 55.0 | 56.6 | 54.4 | 53.6 | 43.0 | 44.0 | 42.2 | 41.8 | |
4# | 55.6 | 57.6 | 55.2 | 52.8 | 44.5 | 46.4 | 44.0 | 42.2 | |
2019. 08.11 | 1# | 51.7 | 52.6 | 51.6 | 50.2 | 43.1 | 45.0 | 42.8 | 41.4 |
2# | 57.6 | 59.8 | 56.0 | 54.0 | 43.9 | 45.8 | 42.0 | 41.2 | |
3# | 53.9 | 55.0 | 53.6 | 53.0 | 43.8 | 44.0 | 43.2 | 42.6 | |
4# | 53.3 | 56.6 | 52.0 | 50.4 | 46.2 | 47.4 | 45.2 | 42.2 |
厂界现状声环境偶有超标现象,昼间等效声级在51.7~57.4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41.0 ~46.2dB(A)之间,西、北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南厂界昼夜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噪声超标主要为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挖方,且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1.1 扬尘产生环节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期扬尘的产生环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平整场地、挖填土方使施工场地表层土壤裸露,遇风可产生扬尘;
(2)堆放易产尘的建筑材料,如无围档,随意堆放,会产生二次扬尘;
(3)建筑材料的运输,如不采取有效的遮盖措施,会产生扬尘;
(4)施工渣土的临时堆放及清理过程会产生扬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晋环发[2010]136 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散状物料密闭运输管理规定》(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62 号)和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并环发【2010】18号文、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对扬尘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并环发【2014】13 号)等相关规定及山西省关于施工场所扬尘防治的有关要求,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2)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设置专门的堆蓬,并使用防尘布对原料进行苫盖;
(3)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以减少沿路抛洒和减少运输的二次扬尘产生,并且运输车辆进入站区应低速行驶,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 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5)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或水泥混凝土,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6)施工期间,确保建筑工地做到“6 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本项目在原有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改造,挖方较小,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以后,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会降至最小。
本项目无大气污染源,故本项目对区域内大气环境无影响。
自查表如下:
表5.1-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R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R | ||||||||||||||||||||||
评价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 ~ 2000t/a□ | <500 t/aR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 (颗粒物 ) | 包括二次PM 2.5 □ 不包括二次PM 2.5 R |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R | 地方标准R | 附录 D R | 其他标准 □ | |||||||||||||||||||||
现状评价 | 环境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R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评价基准年 | (2018)年 | ||||||||||||||||||||||||
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R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 现状补充监测□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R | |||||||||||||||||||||||
污染源 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R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 区域污染源□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 ADMS □ | AUSTAL2000 □ | EDMS/AEDT □ | CALPUFF □ | 网格模型 □ | 其他 □ | |||||||||||||||||
预测范围 | 边长≥ 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 ) | 包括二次 PM 2.5 □ 不包括二次 PM 2.5 □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10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标率>10% □ | ||||||||||||||||||||||
二类区 | C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标率>10% □ | |||||||||||||||||||||||
非正常排放 1h 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h | C非正常 占标率≤100%□ | C非正常最大标率>10%□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 k ≤-20% □ | k >-20% □ | |||||||||||||||||||||||
环境监测 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颗粒物 SO2 NO2 ) | 有组织废气监测R 无组织废气监测□ | 无监测£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 | 无监测R |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 R 不可以接受 □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 )厂界最远()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 :()t/a | NOx :()t/a | 颗粒物:()t/a | VOC s :()t/a | |||||||||||||||||||||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新增污染源,建设期时产生少量颗粒物排放,运营期内使用医院原有供热锅炉供热。所以,从环境空气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两部分,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施工工地设置1 座5m3 集水沉淀池,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最大产生量为0.12t/d,主要为粪尿,可使用医院原有公共卫生设施处理;少量洗手洗脸废水,水质简单,直接泼洒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1.预测水质参数
根据工程分析,工程外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污染特征见表6.3-1,确定预测水质参数为:CODcr和NH3-N。
2.污染源源强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外排,本工程总用水量27623t/a,废水、污水排水量22498t/d,工程建成后,外排废水量和水质情况见表5.2-1。
表5.2-1 工程外排废水量和水质情况表
污染物 | 污染物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 |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 COD | 258.5mg/l | 7.14 t/a | 105.75mg/l | 2.38t/a |
BOD | 189.5 mg/l | 5.23 t/a | 33.65mg/l | 0.76t/a | |
SS | 116.5 mg/l | 3.22 t/a | 32mg/l | 0.72t/a | |
NH3-N | 68.5 mg/l | 1.89 t/a | 27.4mg/l | 0.62t/a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原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总则中的规定,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是不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B,因此本次评价仅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医疗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中预处理2的限值要求,产生废水经过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详见表5.2-2。
表5.2-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影响识别 | 影响类型 | 水污染影响型R;水文要素影响型□ |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涉水的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他□ | |||||
影响途径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R;其他□ | 水温□;径流□;水域面积□ | |||||
影响因子 | 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 pH值□;热污染□;富营养化?;其他□ | 水温□;水位(水深)□;流速□;流量□;其他□ | ||||
评价等级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一级□;二级□;三级A□;三级BR | 一级□;二级□;三级□ | |||||
区域污染源 | 调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
已建□;在建□;拟建□; 其他□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既有实测□;现场监测□;入河排放口数据□;其他□ | ||||
现状调查 |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R;补充监测□;其他□ | |||||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 未开发□;开发量40%以下□;开发量40%以上□ | |||||
水文情势调查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 | |||||
补充监测 | 监测时期 | 监测因子 | 监测断面或点位 |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个 | ||||
现状评价 | 评价范围 |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 ||||
评价因子 | () | |||||
评价标准 | 河流、湖库、河口:Ⅰ类□;Ⅱ类□;Ⅲ类□;Ⅳ类R;Ⅴ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评价时期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 |||||
评价结论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底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评价□ | 达标区□ 不达标区□ | ||||
影响预测 | 预测范围 |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 | ||||
预测因子 | () | |||||
预测时期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 |||||
预测背景 | 建设期□;生产运行期□;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
预测方法 | 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 | |||||
影响评价 |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 |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COD | 2.38t/a | 105.75mg/l | ||||
BOD | 0.76t/a | 33.65mg/l | ||||
SS | 0.72t/a | 32mg/l | ||||
NH3-N | 0.62t/a | 27.4mg/l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 污染源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3/s;鱼类繁殖期()m3/s;其他()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鱼类繁殖期()m;其他()m | |||||
防治措施 | 环保措施 | 污水处理设施 R;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其他 □ | ||||
监测计划 | 环境质量 | 污染源 | ||||
监测方式 | 手动R;自动□;无监测□ | 手动□;自动□;无监测□ | ||||
监测点位 | () | () | ||||
监测因子 | () | ()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 □ | |||||
评价结论 | 可以接受R;不可以接受□ | |||||
注:“□”为勾选项,可打√;“()”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
综上所述,本项目离评价区主要地表水较远,废水及污水不流经评价地表水体,且废水、污水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搅拌机、挖土机等,所产生的噪声对施工现场和附近的声学环境有一定的干扰。施工期间各类噪声产生情况见表5.3 -1。
表5.3-1 施工期各类机械噪声表
序号 | 施工机械 | 声压等级dB(A) | 备注 |
1 | 推土机 | 78-96 | 距离机械15m处测试值 |
2 | 搅拌机 | 77-88 | |
3 | 气锤 | 82-92 | |
4 | 卷扬机 | 75-88 | |
5 | 打桩机 | 95-105 | |
6 | 压缩机 | 75-88 | |
7 | 钻机 | 87-90 | |
8 | 运输车辆 | 80-94 |
本项目建设无新增噪声污染源,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门诊部产生的人员嘈杂声,根据对其他门诊部的实测,本项目门诊部人员嘈杂声噪声估值为52~67 dB(A)之间,源体噪声无规律,故本节不对噪声源进行预测。
本项目施工期因工程作业产生的噪声会随着项目建设完成而消失,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为人员嘈杂声,无新增污染源,对环境几无影响。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很小,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设挡墙、截排水沟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及少量建筑垃圾,可用于工程场地的平整。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门诊治疗中产生的特种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细格栅产生的污泥等。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5.4-1。
表5.4-1 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 名称 | 分类编号 | 产生量(t/a) | 性状 | 处理处置方式 |
1 | 医疗垃圾 | 特种垃圾 | 18 | 固体 | 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
2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95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3 | 污泥 | 危险废物 | 9m3 | 固体 | 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 |
合 计 | 122 |
5.4.2.1固废处置措施
(1)医疗垃圾
医务人员对门诊病患进行门诊治疗时产生一定量的医疗特种垃圾,医疗特种垃圾主要包括有废弃锋利物、临床感染性废物和废弃药品等,产生量由医院数据提供,约产生医疗特种垃圾18t/a,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
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95t;产生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3)污泥
污水处理站在对污水进行处理时,经细格栅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产生量约为9m3/a, 污泥属危险废物,医院当贮存到一定数量后,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临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执行。
5.4.2.2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除直接占用土地和空间外,还会通过水、气和土壤间接的污染环境。因此,固体废弃物既是造成水、大气、土壤污染的“源头”,又是废水、废气处理的“终态物”。
5.4.2.3固体废弃物污染途径
工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处置不当,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占用土地、污染土壤、危害植物。堆放锅炉炉渣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由于历史长期堆积,在风吹、日晒、雨淋和自然风化作用下,使固体废弃物中有害物质进入土壤,从而使土壤被有害、有毒化学物质、病原体、放射性性物质等污染,导致土壤结构改变。这种污染还将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活动,有碍植物根系增长,或在植物体内积蓄,通过食物链使各种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危及人体健康。
(2)对水环境的污染。一些厂矿企业,长期向江河水体排放固体废弃物,不仅占用河床、淤积河道,而且会形成沉积物、悬浮物、可溶物等,严重污染水体,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
(3)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固体废弃物能够通过散发恶臭、毒气、微粒扩散、自燃、焚烧等方式污染大气环境。在粉煤灰及尾矿堆积场,只在四级风力的作用下一般可剥离1-15cm细粒灰尘,其飞扬高度可达20-50cm,往往会出现刮灰风、下灰雨现象,形成二次污染。
(4)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往往容易出现塌方、泥石滑坡流失、自燃、起火、爆炸等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5)影响人群健康。含有机物的固体废弃物是苍蝇、蚊虫及致病细菌孽生、繁衍,鼠类肆虐的场所,是流行病的重要发生源,对人群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综上所述,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长期堆放,会发生物理、化学、生物变化,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到危害人体健康。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垃圾、职工生活垃圾和污泥等。
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泥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可见,本工程采取有效的措施后,产生的所有工业固废全部可以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章节评价重点分析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通过环保对策措施的全面实施,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在污染物治理过程中,首先要在“清洁生产”的理论指导下,从污染产生及来源处入手,通过采取合理可靠的技术手段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同时辅以可行有效的尾部治理措施,实现对污染的全过程控制。
本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物料运输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废气、粉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并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其中以施工噪声影响较为突出。
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10:00以后至次日早晨6:00禁止使用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期内,在医院特定时间内禁止施工。混凝土浇铸和桩基等连续施工作业,从施工的运作上尽量缩短周期,尽量减少夜间扰民问题;各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走,绕开居住区,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绝大部分采用商品混凝土,基本消除混凝土搅拌噪声和扬尘影响;桩基施工采用静压桩作业,配合防震沟措施保护周边建筑物安全;从施工管理上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和钢筋,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
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晋环发[2010]136 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太原市散状物料密闭运输管理规定》(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62 号)和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并环发【2010】18号文、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对扬尘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并环发【2014】13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
⑴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⑵建筑材料如水泥、砂子以及土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⑶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
⑷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
本项目建设减轻粉尘和扬尘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主要防治措施有:
⑴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施工场所内80%以上面积的车行道路必须硬化,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⑵施工现场要设置边界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必须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
⑶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设有专门的处置系统,接纳洗车污水的水体和市政下水系统不得有任何因洗车污水排放造成淤塞现象;
⑷施工现场应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⑸施工现场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采取覆盖措施,覆盖措施完好率在90%以上;
⑹施工现场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
(1)施工期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环节产生废水。废水中主要含有油污和泥沙。另外,还产生施工队伍的生活活动造成的,包括食堂用水和洗涤废水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含有细菌和病原体。
上述废污水水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所以,施工期间废污水不能随意直排。施工期间,本排污工程较为健全,可沿用现有工程排污管道进行处理及排放。
(2)施工垃圾污染防治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装修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装修垃圾主要为装修所用材料的废弃边角料,如废木料(屑)等,施工单位应根据规定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
另外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漆筒应由装修公司统一收集,合理贮存,待太原市危险废物处理厂建后,送往该处进行集中处理。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医院楼后的固定垃圾筒内,不得随意丢弃,防止污染环境。大楼后固定垃圾筒内的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定时清运。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已于2010年年底投入使用。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本工程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和NH3-N。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属于综合性医疗机构,本项目扩建内容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的要求,本项目建设为非传染性病房,但环评要求对本次建设进行严格要求,需对本项目排水安装消毒处理设施,先行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厂污水排水量60.54t/d。
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并采用地埋式设计,医院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见图6.2-1。
污水处理站工艺简述:
医院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此进入格栅井、调节池,在缺氧池和接触氧化池进行生化处理后进入二沉池,在消毒接触池入口加入二氧化氯为主的复合消毒液并停留1.5h消毒灭菌,然后经太原市新民北街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格栅和沉淀产生污泥按一般固废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无大气污染物产生,所需采暖及杀菌、消毒热源由现有医院锅炉提供,本项目不新增热源等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门诊部产生的人员嘈杂声,根据对其他门诊部的实测,本项目门诊部人员嘈杂声噪声估值为52~67 dB(A)之间,源体噪声无规律;本项目对门诊部安装隔音门窗,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门诊治疗中产生的特种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细格栅产生的污泥等。
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医务人员对门诊病患进行门诊治疗时产生一定量的医疗特种垃圾,医疗特种垃圾主要包括有废弃锋利物、临床感染性废物和废弃药品等,此类垃圾属于特种垃圾,需要对其进行专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污水处理站在对污水进行处理时,经细格栅产生一定量的污泥,污泥属危险废物,医院当贮存到一定数量后,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临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执行。
绿化可以起到净化空气、吸附有害气体、减少烟尘、消减噪声等保护环境的作用,并能美化环境。建议应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绿化设计。
(1)绿化植物种类的选择
为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以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选择绿化植物至关重要,应选择抗性强或较强,具有一定的净化能力,生长速度快,萌生能力强或较强的绿化植物。
结合区域内的绿色植物生长现状,可选择的绿化植物有:刺槐、悬铃木、国槐、枣树、家榆等。
(2)绿化植物的布置
结合本工程为扩建项目的特点,要求做好道路、门诊楼的绿化布局,以达到美观、实用的效果。
1)道路两侧:道路两侧可栽种以枝干通直、枝叶茂密的大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布置应对陈。另外,也可在两株乔木之间种植灌木丛或道路边缘各种一行绿篱。
2)门诊楼:界外留出一定宽度的绿化区,种植观赏性,低矮+高大型灌木、树木等,形成防护绿化带。
实施环评的绿化方案,绿化率可达到10%,绿化面积50m2。
环境管理是减少污染物排放最直接最经济的有效手段,通过严格管理,可大大减轻污染。因此,应当将管理贯彻到本工程建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人员应当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保措施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加强环保设备的维修,使各项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转。
根据以上的分析论证,将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汇总于表6.2-7。
对于本工程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根据估算,本工程将投入6.7万元环保资金上,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8%。
表6.2-7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治理项目 | 现有工程环保设施 | 环评提出的改进措施 | 本工程环保投资 | 效果评述 |
一、废水污染源 | |||||
1 | 医疗废水 | 由医院污水处理站 处理 | 先行消毒,再合并 处理 | 2 | 达标 排放 |
2 | 生活污水 | ||||
二、固体废物 | |||||
1 | 医疗特种垃圾 | 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 沿用现有 | 0.2 | 全部固废合理处置 |
2 | 生活垃圾 | 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 沿用现有 | ||
3 | 污泥 | 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 | 沿用现有 | ||
三、噪声、绿化 | |||||
1 | 人员嘈杂声 | 隔音门窗 | 沿用现有 | 3 | 厂界噪声达标 |
2 | 绿化 | 车间及周围绿化,面积50m2。 | 厂区绿化和美化工程,绿化系数达10%。 | 0.5 | — |
四、环境管理和监测 | |||||
1 | 环境管理和监测 | 1 | |||
总计 | 6.7 |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环境资源损失进行定量计算,并与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经济上的可行性。
本工程将投入6.7万元环保资金上,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8%。
表7.1-1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治理项目 | 现有工程环保设施 | 改进措施 | 本工程环保投资 |
1 | 医疗废水 | 由医院污水处理站 处理 | 先行消毒,再合并 处理 | 2 |
2 | 生活污水 | |||
1 | 医疗特种垃圾 | 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 沿用现有 | 0.2 |
2 | 生活垃圾 | 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 沿用现有 | |
3 | 污泥 | 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 | 沿用现有 | |
1 | 人员嘈杂声 | 隔音门窗 | 沿用现有 | 3 |
2 | 绿化 | 车间及周围绿化,面积50m2。 | 厂区绿化和美化工程,绿化系数达10%。 | 0.5 |
1 | 环境管理和监测 | 1 | ||
总计 | 6.7 |
项目运行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给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并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后期将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往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低噪声空调设备;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按规定收集、贮存后,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量占全院总门诊量的60%左右,而该门诊在本项目建设前医疗用房不足10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承担起妇幼感染性疾病和保健的任务。本项目的建成可完善感染性疾病就医流程,适应感染性疾病门诊医疗工作场所的需要,改善就医环境,为广大病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的同时可为医院自身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1.改善当地公共医疗卫生条件
本项目建成后,将使该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因疗服务,提高当地的公共卫生水平。
2.推动和促进城市医疗科技的发展
本项目不仅将建设一流的硬件设施,还将建设一批医术精泄、创新能力强的专家和医疗科技队伍,促进山西省、太原市医疗科技的发展。
3.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卫生事业是整个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地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保障之一。在国民经济各体系中,卫生体系虽然不像工业企业那样直接创造利税和可见的物质财富,拥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但一个有效的卫生体系可以通过提高劳动力的质量,减少卫生花费,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投资于健康就是对未来财富的投资。医疗保健作为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4.提供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
医院可解决就业岗位。除了部分工种对外招聘外,一些基础的工作岗位,其需求必将在当地解决,这将为地方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本项目的建设抓住了发展机遇,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并为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提供了保障。本项目的建设可促进太原市医疗体系的整体发展,促进太原市医疗事业的发展。
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从社会和环境效益角度分析是合理可行的。
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人类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的解决在依靠科学技术手段的同时,必须辅以严格、合理的管理制度。
近年来医院在城市医疗服务系统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由于医院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所导致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影响已十分明显。
本节依据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提出的主要环境问题,本评价环境管理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的内容进行。
环境计划管理:包括医院工程管理计划、医院污染防治计划、医院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计划、环境保护投资计划等,还包括完成区域环境污染控制所确定的指标计划。
环境质量管理:医院的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应根据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具体意见及医院扩建后的实际情况,对医院范围内的污染排放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积极组织进行日常的环境监测,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的建设目标;
环境技术管理:确定防止医院污染和破坏的技术路线,积极执行有关的污染控制政策,组织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服务,促进医院环境科学技术手段的提升。
1)医院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要与环保工程的运行特点相配套,做到与环保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
2)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要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医院的环境管理体系要与地方环保局的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相衔接,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4)医院的环境管理体系应符合区域所确定的管理制度要求,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5)环境管理要充分重视宣传教育的功能,使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和保护环境的概念深入人心,树立医院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8.1.2.1企业外部的环境管理体系
医院外部的环境管理体系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及上级国家环保部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日常运行要求严格按照太原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进行,直接接受省、市、区环境保护局的检查、监督、监测与管理指示。
8.1.2.2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体系
医院内部的环境管理体系采取院长负责制,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与安全工作结合,有明确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安全环境职责划分,设立环保科,由分管副院长亲自负责,环保科长担任副职,成员由基建、总务等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环保处配备应3-5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医院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此外每个部门还有特定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
医院外部及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分别见图8.1-1和图8.1-2。
(1)施工建设期
本工程建设量不大,目前工程已完成建设。
(2)营运期
营运期,环保科负责医院的环境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一定的基础是不能胜任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环保科人员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图8.1-1 医院外部环境管理体系框图
图8.1-2 医院内部环境管理体系框图
(1)院长
——总体负责医院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各级部门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负责上报和批准医院环境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
——从医院管理、人事、计划等方面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从全局、长远的角度对本院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拓展性的要求,并协调资金支持;
——负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汇报本医院环境管理工作;
(2)分管副院长
——领导和指挥制定各部门的环保方案,同时在环保行动的实施中担任协调、维持、评审和深化的工作;
——在医院内部推广和宣传环保方案,收集员工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监督环保方案的进度和实施情况;
——负责与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传达有关环保信息。
(3)环保科
——全面贯彻落实环保政策,监督工程项目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制定本院环境保护的近、远期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医院内部的指标分配情况,制定本院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实施措施,并在年度中予以落实;
——负责建立医院内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协助医院完成围绕环境保护的各项考核指标;
——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建立环保设施档案,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定期检查、定期上报,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的现象发生;
——负责医院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保法规的宣传,树立环保法制观念;
——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监测数据报表,及时总结上报;
——负责与医院及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按要求上报各项环保报表,并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4)基层部门
——保证环保设备正常、高效运行,按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
——积极执行上级领导和环保管理部门提出的相关决定;
——鼓励提出新方法、新思路、新建议,提倡参与医院环境保护决策;
——特殊情况、特殊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及时进行解决。
(1)环境管理制度
医院在健全了环境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还必须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保证环保工作健康、持续的运转。各项规章制度应体现环境管理的任务、内容和准则,使环境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渗透到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中。本工程除应执行当地环境管理部门和医院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外,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
a.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b. 环境管理的经济责任制;
c. 环保设施运行与管理制度;
d. 环境管理岗位责任制;
e. 环境管理技术规程;
f. 环境保护的考核制度;
g. 环境保护奖惩办法;
h. 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实施方法;
i. 院内植被绿化管理制度。
(2)环境管理计划
针对本工程不同的工作阶段,制定有关的环境管理计划,见表8.1-1。
表8.1-1 各阶段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各阶段 | 环境管理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 | |
医院 环境管理 总要求 | ①可研阶段,委托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②履行“三同时”手续; ③项目营运后3个月内,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④营运阶段,定期请当地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协助作好环境管理工作,对不达标装置及时整改; ⑤配合当地环境监测站搞好监测工作,及时交纳排污费; ⑥对现有工程实施“以新带老”措施,进行全面整该。 | |
设计阶段 | 对设计单位提出下述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①本项目的总图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设施的位置,避免互相影响和污染,具体按照评价的要求实施; ②设计中须对产生的噪声等污染因素保留必要的措施,并采取绿化隔声等防护措施; 在此阶段应注意的是:医院应制定出现有工程全面整改的实施计划。 | |
施工阶段 | ①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环保工程的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 ②与施工单位签定有关环保合同。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是否按有关要求进行,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③施工活动总平面布置要合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干扰周围群众正常生活; ④对施工造成的地表破坏、土地、植被毁坏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⑤按照现有工程整改的要求,实施对应的改造、改造及绿化等工作。 | |
竣工验收阶段 | 自检 准备 阶段 | ①检查施工项目是否按设计规定全部完工; ②向环保部门申请试营运; ③组织检查试营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检查操作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⑤整理技术文件资料档案; ⑥建立环保档案。 |
预 验收 阶段 | ①检查污染治理效果和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提出解决或补救措施,落实投资,确保完成期限; ③邀请环境监测站按环评选定的监测点或断面,有重点地考核生产设施、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污情况以及环境污染水平,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回答环保工程是否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和具备验收条件。 | |
正式 验收 阶段 | ①建设单位向主持验收的地市级环保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正式竣工验收; ②建设单位向环保局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转入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此阶段应注意将现有工程整改的情况列入验收内容。 | |
营运
阶段 | ①把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纳入医院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从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到经济成本核算都要有控制污染的内容和指标,并要落实到岗位; ②医院主要领导负责实行环保责任制,指标逐级分解,做到奖罚分明; ③建立健全的医院污染监测系统,为医院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④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制度,监察医院管理活动违背环保法规和制度的行为; ⑤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规则,并有效监督实施,严防跑、冒、滴、漏; ⑥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情况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⑦特别重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
(3)环境管理重点
本次工程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环境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内容有:
① 建设期:重点对项目声、空气污染影响进行严格控制;
② 营运期:环境管理重点见表8.1-2。
表8.1-2 生产运营期环境管理重点
环境要素 | 防治措施 | 实施时间 |
生态保护 | 在满足建设要求的同时,加强绿化工作,规划区域绿化带,确定医院绿化的管理; | 总图阶段 |
废 水 | 废水、污水的处理运行管理 | 营运期 |
固体废物 | 各类固体废物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的管理 | 营运期 |
(2)规范排污口,设立永久性采样孔
在医院内对存在“三废”及噪声排放点的地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有关规定。排放口图形标志见表8.1-3。
表8.1-3 “三废”及噪声排放点标志示意表
排放口 | 废水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 | 噪声源 | 固体废物堆放场 |
图形符号 | ||||
背景颜色 | 绿色 | |||
图形颜色 | 白色 |
排污口具体管理原则如下:
——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的排放口必须规范化;
——将列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污口列为管理的重点;
——排污口应便于采样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如实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废气排气装置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工程固废堆存时,堆放场应设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且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边缘距离地面约2m;
——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可根据情况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应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根据排污口管理内容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它为环境评价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据此制定污染防治对策和规划。根据本项目的隶属、性质、生产规模,生产中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和医院的发展规划,评价要求医院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立必要的环境监测部门,按照前述要求设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开展日常监测任务。
(1)编制各类有关环境监测的报表负责呈报;
(2)负责本院范围内的污染情况调查,弄清和掌握污染状况;
(3)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负责各类监测设备的计量认证,维护和检修工作;
(4)制定本院的环境监测计划,并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监测任务;
(5)参加当地的环境监测网,按统一计划和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6)组织检查各项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的执行情况。
环境监测站是院内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在业务上接受杏花岭区环保局的指导和监督。
监测站应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下列各种规章制度: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制度;
实验室实验操作规程;
精密仪器使用维护保养及检验制度;
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
实验室安全规程;
监测报表填报制度。
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下列技术资料档案及系统图表:
——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文地质资料,当地气象资料;
——污染防治设施及技术改造资料;
——监测仪器使用说明书及校验证书;
——本医院污染情况的记实材料;
——“三废”排放采样监测点噪声监测点布置图;
——“三废”排放系统图、污染物排放动态图表;
——污染源调查等技术档案、环境监测及评价资料,污染指标考核资料。
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依据工程内容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及方案。环境监测计划及监测方案见表8.2-1。
表8.2-1 环境监测计划及监测方案
序号 | 监测点位及污染源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
1 | 废气 | 烟囱排放监测点 | 颗粒物、SO2 | 每年监测一次 |
2 | 废水 | 处理站入口 | PH、SS、BOD5、NH3-N、COD | 每周监测一次 |
排水 | 处理站出口 | COD、NH3-N | 每周监测一次 | |
3 | 噪声 | 污水泵、锅炉风机等 | 等效A声级 | 每季度监测一次 |
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监测结果如有异常,应及时反馈环保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1)一次性投资
工程环境监测一次性投资为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投资,需投资经费1万元。
(2)常规性开支
常规性开支包括环境监测费用、环保处人员进行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报刊订阅,维修设备仪器等工作的费用,预计每年约需0.3万元。
本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内容见表8.4-1。
表8.4-1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一览表
治理对象 | 污染工序 | 序号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
废水 | 医疗用水 生活用水 | W1 | 医疗废水 | COD、BOD、SS、NH3-N | 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 |
W2 | 生活污水 | ||||
废水处理站 | W3 | 有机废水 | COD、NH3-N | ||
噪声 | 人员嘈杂声 | 噪声 | 安装隔音门窗 | ||
固废 | 医疗 | S1 | 特种垃圾 | 危险废物 | 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
职工生活 | S2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环卫部门清运 | |
污水处理站 | S3 | 污泥 | 危险废物 | 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 | |
其它 | 环境监测 | 排水监控 | COD、氨氮 | 在废水总排放口处设置采样泵,定期监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第4号)等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过程中需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公众参与目的是使建设项目所涉及和影响到的单位和居民,能了解拟建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污染物排放及环保治理措施等情况,最重要的是使公众了解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有针对性的加强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缓解和消除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各个方面的担心,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现有停车场场址,项目周边大多为居民住宅区,另外评价区内还分布有政府机关、各类小型企事业单位、公司、酒店、医院、学校和公园等。
本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在2019年8月针对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确定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稿、报审当地环保行政部门分别做三次公众参与。
调查本着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原则进行。务求代表性能反映区域直接受影响的人群,普遍性体现区域人群年龄结构、文化水平和职业特征等方面。考虑到被调查者对饮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其影响的认知程度,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
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就诊患者、医院职工等;
为了使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内容及带来的环境等方面的正负效应,以及在有关政策基础上表达其对项目的态度,调查表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被调查者的身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公众对建设项目意见的征询和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建设项目意见的征询,主要内容有:
(1)公众对居住地空气质量的感知;
(2)公众对影响生活质量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公众对对医疗服务业污染的印象的认识;
(4)公众对对医疗服务系统建设的态度;
(5)公众认为本项目对本地的作用;
(6)公众认为新上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的认识;
(7)公众对当地近年来生态环境污染的认识;
(8)受调查群众对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的建设所持有的态度;
(9)希望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0)征求公众同意或反对本项目建设的理由。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47年,医院占地面积23926.48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0083.93平方米,现编制床位1600张、实际开放床位1207张。现有职工2873名,在编职工1224名,其中博士26名、硕士研究生46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99名、6名山西名医、40名省级名优专家,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3名,山西省卫健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骨干精英人才和非临床高端领军人才16名,山西省卫健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临床高端领军人才8名,“三晋英才”共34名,其中拔尖骨干人才17名,青年优秀人才17名。年门诊量131余万人次、年出院5.8万人次、年手术2.6万人次、保健服务39万人次,是为全省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技术服务的三级甲等省级医院,也是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成员单位,开展本科、硕士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
由于现有工程场地限制,为了尽快完善感染性疾病就医流程,适应感染性疾病门诊医疗工作场所的需要,改善就医环境,该院急需扩建感染性疾病门诊和体检医疗用房2500平方米,建设地址为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预计建设资金875万元。所需资金由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晋发改备案【2009】182号。于2010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0.1-1。
表10.1-1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 |
建设规模 | 建设感染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面积为2500m2,预计最大门诊量为20万人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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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现有停车场场址 |
建设占地 | 项目总占地500m2,全部在现有空地进行扩建,不新征土地 |
建设单位 |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
工程构成 | 感染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 |
总投资 | 项目总投资875万元。 |
本工程污染源产生与排放情况见表10.1-1。
表10.1-1 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污染源 | 污染物 | 产生量 | 消减量 | 排放量 |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 COD | 7.14 t/a | 4.76 t/a | 2.38t/a |
BOD | 5.23 t/a | 4.47 t/a | 0.76t/a | |
SS | 3.22 t/a | 2.50t/a | 0.72t/a | |
NH3-N | 1.89 t/a | 1.27 t/a | 0.62t/a | |
门诊、职工生活、污水处理站 | 医疗特种垃圾 | 18 t/a | 0 | 18 t/a |
生活垃圾 | 95 t/a | 0 | 95 t/a | |
污泥 | 9m3 | 0 | 9m3 |
本工程产生的主要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废水、污水排水量为22098t/a。产生废水、污水经过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
工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泥和门诊治疗中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污泥分别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和有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外排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中预处理的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选用先进的检测、医疗设备;废水处理工艺能够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各门诊室选用隔音门窗,故外界噪声对医院的影响较小;生活垃圾能够有效的收集;医疗垃圾由专人收集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临时贮存站内,再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综合评价,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
本工程的建设无新增大气污染源,对区域环境空气无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消毒后与其他污水合并,再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家堡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根据对本项目厂界噪声实测,厂界噪声昼间在47~57 dB(A)之间、夜间在37~46dB(A)之间;西、北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东、南两厂界昼夜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噪声超标主要为项目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95t;产生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医务人员对门诊病患进行门诊治疗时产生一定量的医疗特种垃圾,医疗特种垃圾主要包括有废弃锋利物、临床感染性废物和废弃药品等,产生量由医院数据提供,约产生医疗特种垃圾18t/a,产生的医疗特种垃圾由东山特种垃圾焚烧厂进行回收处理。
污水处理站在对污水进行处理时,经细格栅、沉淀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产生量约为9m3/a,污泥属危险废物,医院当贮存到一定数量后,根据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送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临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执行。
为保证本次工程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除了资金保障外,需要加强医院环保专职机构的有效管理和制度制约,才能使本次工程在施工和运营中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选址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3号,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院内现有停车场场址,项目所在地为太原市居民、社会文化生活、经济相对集中和较为发达的区域;根据太原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确定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城市核心区内。
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环评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
省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建立在妇女、儿童专科基础上,以医疗保健为主的综合性医疗保健机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二十五类其他服务业第13条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山西省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06年本)鼓励类二十四类服务业第13条基本医疗、计划生育、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获得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的批准,并已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由此可见,本项目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医院选址位于太原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城市核心区内,符合太原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医疗服务系统的选址规划。
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提高生态效率,减少人类及环境所承受的风险。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选用先进的检测、医疗设备;废水处理工艺能够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各门诊室选用隔音门窗,故外界噪声对医院的影响较小;生活垃圾能够由当地环卫部门有效的收集处理;医疗垃圾、污泥由专人收集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临时贮存站内,再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在采取各项严格有效的治理措施下,本项工程各污染源均可实现污染物排放长期稳定达标,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维持现状水平,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为100%,认为本项目将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的经济发展,有助于保护和增进城市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并加快城市医疗服务系统的发展和健全。希望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方针,尽量采用清洁工艺,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做到最大程度的减少污染。同时希望各级领导和环保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应严格执行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方案,防治运营期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本次工程项目选址符合太原市太原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在现有现有停车场场址内进行扩建,建设条件及基础设施较好。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思路,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空间,工程排放污染物源强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设置防护距离。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选址可行。
综上所述,山西省妇幼保健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及体检医疗用房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太原市发展规划;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项目建设规模合理、环保设施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加强医院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不恶化区域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评价认为项目可行。
(1)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
(2)对各项污染源要严格执行达标排放,同时强化生态管理,达到社会经济与
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3)通过宣传、学习,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将医疗管理和环保管理有机结合
起来。
(4)针对行业特点,加强医疗设备管理,尽可能减少物料流失。
(5)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