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院信息   >   通知公告   >  

最新公告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远程胎心监护技术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5/17 15:44:49    

一、项目名称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远程胎心监护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要求                 

1.远程胎心监护系统搭建及维护:

供应商协助医院建立并部署判读系统及提供判读所需要的工具,包括不限于电脑、打印机、显示大屏、网络、单独判读系统、医生端APP等,并提供个性化技术服务,按医院需求定制专属判读系统,如因判读系统异常导致医院没有收到图形,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所应用系统及APP应通过三级等保评审并提供相应证书。

2.提供部分时段图形判读服务:

供应商按我院要求时间段提供判读服务(含夜间和节假日),供应商承诺对判读中心资质、判读时间、判读结果负责。

3.提供胎心监护图形24小时AI辅助判读服务。

4.提供胎心监护图形异常预警服务。

5.提供远程胎心监护仪硬件设备维修服务:

  供应商定期对远程胎心监护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对硬件设备定期检查,更换电池,补齐丢失或损坏配件。

6.提供24小时技术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有责任进行用户信息安全保密,所提供的软件及系统五年内不得因用户信息泄露被相关部门通报;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响应事项

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休息),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3号山西省儿童医院行政办公楼206室报名。(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0351-3360701,13935150204)

2.报名需携带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拉杆装订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全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