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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科    2020/11/30 9:33:52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人才活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更加开放包容、更加高效运行的人才管理体系,为实现我院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3.广开渠道、灵活引进。

4.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二、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工作。

(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

1.机构组成

 长:孙震宇  康文娟

副组长:席红卫

 员:郭红旗、刘瑞云、蔡晓丽、李润森、胡先明、席红卫、马兰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席红卫副院长兼任

2.主要职责

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我院人才引进工作政策,审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重大事项。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人才引进工作专家组

1.机构组成

根据专业内容,聘请院内外相关学科专家(考核专家的学术水平不得低于考核对象)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评估,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发展潜力和工作目标任务等进行评价,并提出引进意见;负责对已聘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负责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分为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

(一)高层次人才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四个意识”,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身心健康。

4)科研领域:需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或者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5)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且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博导,同时在全国三甲医院本专业领域临床一线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

6)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且在全国三甲医院本专业领域临床一线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A类博士: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B类博士:普通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医院急需的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根据其学术水平和个人情况,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引进。

四、薪酬待遇及发放形式

引进人才纳入山西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院,全职在我院工作,且不再以任何形式受聘于其他单位。在医院工作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1.高层次人才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且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博导。

安家费50万。人才全职到岗签订聘任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的50%,其余50%安家费从次年起分5年平均发放。

科研经费:20万。引进人才签订聘任合同后,六个月内须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和详细经费使用预算,提交专家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科研经费总额的5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其余30%;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拨付剩余部分。科研项目全部结束,拨付剩余部分;聘期内拨付的科研经费需在聘期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的经费,医院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引进人才因辞职、离职、调离医院者,经费使用未完部分由医院收回;使用科研费所购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等交回医院另行安排。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

安家费30万。人才全职到岗签订聘任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的50%,其余50%安家费从次年起分5年平均发放。

科研经费:10万。引进人才签订聘任合同后,六个月内须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和详细经费使用预算,提交专家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拨付科研经费总额的50%;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其余30%;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拨付剩余部分。科研项目全部结束,拨付剩余部分;聘期内拨付的科研经费需在聘期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的经费,医院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引进人才因辞职、离职、调离医院者,经费使用未完部分由医院收回;使用科研费所购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等交回医院另行安排。

2.博士研究生

1)对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发放人才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月3000元人民币,发放时间为60个月。

2)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发放人才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月2000元人民币,发放时间为60个月。

科研经费申请、核准及使用情况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五、服务年限

1)高层次人才入职我院后,服务期需满10年。服务期不满调离及辞职等,需向我院按每少服务一年向甲方缴纳人才引进费用的10%。

2)博士研究生入职我院后,服务期需满10年。服务期不满调离及辞职等,需向乙方按每少服务一年向甲方缴纳人才引进费用的10%。

六、引进程序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是我院重点工作,不同层次的人才引进分别以科室为引进人才的责任主体,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限制,随时报批。引进人才的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信息。医院围绕本院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订引进人才计划,由医院通过网络等媒介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二)提出拟引进人选。医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吸引高层次人才,通过沟通、商谈,提出推荐人选。

(三)考核评价。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专家的学术水平不低于被考核对象)对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引进层次的判定依据。提出聘任意见,也可报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协助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评价。

(四)医院审批。科室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证明、代表性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及引进意愿等相关材料、考核评价结果、聘用意见等报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及时汇总各层次人才情况,报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引进人选及待遇标准,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五)拟引进人选公示。人事科根据医院研究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内网公示7天。

(六)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引进的人才签订聘任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岗位职责、聘期任务目标,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七、引进人才的管理

为充分发挥引进人才在临床、科研的作用,避免出现“重引进,轻管理”的现象,须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后的管理工作。

(一)完善职能部门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联动机制。医院各科室要积极为各级各类优秀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涉及人才引进、服务、使用、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懈怠推诿;同时各部门要增强合作意识,加强协调配合。

(二)强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医院将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纳科室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党政一把手为人才引进工作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人才引进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督促检查人才引进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跟踪评估机制。对引进人才的使用、成长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估,综合评价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挥的作用和对医院的贡献。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督促科室强化对引进人才的评估意识,逐步完善人才评价和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水平。

(四)医院与引进人才签订的聘任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聘期内教学、科研、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引进人才聘期内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或申报科研项目与经费、有关奖励和专利等,须以我院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或依托单位;聘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须以我院为知识产权单位。

八、引进人才的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分类考核;

3.坚持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4.坚持目标管理与注重实绩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高层次人才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引进人才与医院签订的聘任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医德医风和工作表现。医德医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存在严重问题者医院有权随时与其解除聘任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高层次人才与医院签订的聘任合同中约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团队建设与学科建设等目标任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与聘期考核。高层次人才的年度考核由所在科室的分管院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考核以聘用合同为依据,按照预先确定的岗位职责,与高层次人才年度或聘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比对。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岗位工作量化结果为基础,按照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进行。

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进行个人履职总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高层次人才年度(中期、聘期)考核表》;

2.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对比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科室对被考核人个人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分析,向医院提出考核意见及考核结果的初步建议;

4.确定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结果均设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中期考核结果设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具体评判标准和奖惩措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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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