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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关于医院车辆保险项目采购的议标公告

院办    2021/6/8 11:29:32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对我院公务用车保险项目采取院内议标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本次公告中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医院车辆保险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全院车辆保险,采购有效期,逐年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标人须为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职业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
    3.标人必须为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保险机构,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机构,有良好的经营行为,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并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开展本采购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且投标人必须在全省设有分支机构,须提供保险协会或保险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1611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省儿童医院五一路院区行政办公楼医院办公室报名。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四、议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615日下午15﹕00;

地点:山西省儿童医院五一路院区行政楼五层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老师

  3360658

 

 

山西省儿童医院 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8日